美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如果学校组织了校考,以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没有组织美术类校考的省(重庆市、湖南省、四川省),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或相关院校校考成绩。
设计学类、绘画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艺术教育(美术)、艺术教育(书法)、艺术教育(小学美术)、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按专业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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