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录取原则(全国)
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上一篇文章: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录取规则
下一篇文章: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更多 录取原则 资讯
打开您手机上的微信扫一扫
即刻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1437711763#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chenggongguijihuashi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14381630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庄园中路环铁艺术城环铁A188号(中国电影博物馆南3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