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室_北京画室排名前十位_北京十大排名画室_北京美术高考培训画室

网站首页

美术高考

阳光高考

院校大全

教学课堂

考试辅导

点击咨询
首页 > 美术高考网 > 录取原则中国九大美院13所参照院校31所独立院校全国艺术类院库中国美术高考网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整理: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时间:2018-01-21 浏览次数: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在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二维码

二维码

打开您手机上的微信扫一扫
即刻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关注我们

网站首页| 轨迹品牌| 班级类型| 辉煌成绩| 教学团队| 院校信息| 优秀作品| 美术高考网| 教学课堂| 阳光高考| 视频教学| 考试辅导|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1437711763#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chenggongguijihuashi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14381630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庄园中路环铁艺术城环铁A188号(中国电影博物馆南3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