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合格,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在文化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在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做参考。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上一篇文章: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文章: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更多 录取原则 资讯
打开您手机上的微信扫一扫
即刻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1437711763#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chenggongguijihuashi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14381630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庄园中路环铁艺术城环铁A188号(中国电影博物馆南3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