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
省市 |
批次 |
科类 |
录取人数 |
录取最低分 |
上海 |
本科艺术甲批次 |
综合改革 |
42 |
综合分:786.4 |
江苏 |
艺术第2小批 |
文理兼招 |
15 |
综合分:747.7 |
浙江 |
艺术第一批 |
综合改革 |
16 |
综合分:804 |
山东 |
提前批·艺术类 |
文理兼招 |
10 |
综合分:734.7 |
陕西 |
艺术提前批 |
艺术文 |
4 |
587.7 |
陕西 |
艺术提前批 |
艺术理 |
4 |
610.7 |
江西 |
提前批·艺术类 |
文理兼招 |
12 |
综合分:652.1 |
湖南 |
提前批·艺术类 |
文理兼招 |
8 |
综合分:7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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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且须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以市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市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本科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综合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500+(高考文化折算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浙江省2017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不分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不用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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