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按学校“以专业志愿优先”的总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正式填报高考志愿时详阅学校官网《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在同一专业志愿中,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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