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13年艺术类(绘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和语文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要求。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我校本专业考试总成绩前2名,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前2名,我校专业考试的专业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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