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则按照该省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执行;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全国排队录取: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录取:
5.录取时不分文理,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以上录取办法中,对部分高考改革的省份做如下要求: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与普通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满分值进行折算。
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省招办要求分文理科编制专业计划。
上一篇文章:中华女子学院2015年艺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文章:北京印刷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多 录取原则 资讯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2938917814#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18518733277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2938917814
北京顺义校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开发区28号
北京宋庄校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013县道京东科技西1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