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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在新疆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来源:四川文理学院 整理: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时间:2017-12-16 浏览次数:

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在新疆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录取专业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备 注

音乐学

5

专业239.15

专业222.52

 

广播电视编导

10

文化280

文化213

专业校考合格线:227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

专业260.7

专业245.6

专业校考合格线:240分

美术学

5

专业238

专业236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新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单独组织校考,其他专业及其他省份各专业只需参加本省对应的艺术统考。

2.美术与设计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书法•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舞蹈表演(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有艺术专业原则上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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