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室_北京画室排名前十位_北京十大排名画室_北京美术高考培训画室

网站首页

美术高考

阳光高考

院校大全

教学课堂

考试辅导

点击咨询
首页 > 美术高考网 > 录取原则中国九大美院13所参照院校31所独立院校全国艺术类院库中国美术高考网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美术高考网 整理: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时间:2017-08-18 浏览次数:

山东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以及江苏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江苏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除此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时注意我院有无投放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和美术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省份分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和音乐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维码

二维码

打开您手机上的微信扫一扫
即刻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关注我们

网站首页| 轨迹品牌| 班级类型| 辉煌成绩| 教学团队| 院校信息| 优秀作品| 美术高考网| 教学课堂| 阳光高考| 视频教学| 考试辅导|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1437711763#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chenggongguijihuashi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14381630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庄园中路环铁艺术城环铁A188号(中国电影博物馆南3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