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网站首页

美术高考

阳光高考

院校大全

教学课堂

考试辅导

点击咨询
首页 > 美术高考网 > 录取原则中国九大美院13所参照院校31所独立院校全国艺术类院库中国美术高考网

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整理: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时间:2017-04-03 浏览次数:

1、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请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所在批次为准)。

2、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注:因高招改革,在本科三个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3)对于文理分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5)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3、说明: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关注的用户还关注了...

二维码

二维码

打开您手机上的微信扫一扫
即刻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关注我们

网站首页| 轨迹品牌| 班级类型| 辉煌成绩| 教学团队| 院校信息| 优秀作品| 美术高考网| 教学课堂| 阳光高考| 视频教学| 考试辅导|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9 - 2017 北京成功轨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成功轨迹画室 版权所有

美术高考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68-6911 Email:2938917814#qq.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微信:18518733277 微博:成功轨迹画室 QQ:2938917814

北京顺义校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开发区28号
北京宋庄校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013县道京东科技西100米

京ICP备13048214号-1